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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17 17: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切实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工作,让重度残疾人真切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经五届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

二、执行标准

2025年1月起,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

三、资金筹措

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政府负责筹集,其中:扩权县所需资金,按扩权县财政管理体制执行;雨城区、名山区所需资金,按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规定实施市、区两级财政分担。

四、保障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标准工作。各县(区)民政局和残联要加强协作,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的审定、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街道(乡镇)残疾人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受理、初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要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的定期复核、随机抽查制度,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定期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绩效评估,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标准顺利实施。

五、执行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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