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及有关规定,由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行政中心5B801,邮编:625000,电话:2223829,传真:2351468,电子邮箱:yasajj@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全部主动公开。2016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网站及微博、微信等媒体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8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过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经过总结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和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流程及要求进行规范,强化公开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完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内容,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在坚持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公开。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网站及主流媒体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应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帐号等新媒体,多角度发布各类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