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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老龄办〔2021〕1号 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5-21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现印发《2021年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请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

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 

2021年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21年全市老龄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老龄工作系列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目标为导向,聚焦老年人所期所盼,着力完善政策体系,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目标

编制《雅安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关于促进养老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雅安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推动落实《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启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开展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指导建设一批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三、重点任务

(一)系统推进老龄重点工作

1.强化规划政策引领。推动落实《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发改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编制《雅安市“十四五”健康老龄化发展规划》《雅安市关于促进养老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配套政策,强化政策集成协同(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雅安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2.推动落实老龄重点工作。指导天全县、石棉县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创新试点,做好省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做好全省老龄工作调研评估,对我市老龄工作情况开展全面调研。开展第六轮敬老模范县(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石棉县、汉源县创建成果,指导雨城区、名山区等开展创建活动,以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夯实老龄工作基础,健全完善老龄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老龄工作方针,制定《雅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老龄委议事协调机制。组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积极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各县(区)要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增强老龄工作力量,提升老龄工作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二)持续提升老年民生保障水平

4.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完善各项养老保险政策。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兑现工作。落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待遇水平,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待遇发放工作。继续稳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牵头)。

5.持续加大医疗等领域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为外地来雅康养、定居的老龄人群提供更加便捷的医保服务,方便参保人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市医保局牵头)。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交费等便利服务。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指导和督促各县(区)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公租房保障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三)健全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6.强力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建设。推动《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四川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县(区)建设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各县(区)至少建设2-3家医养结合机构,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社区和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规范医养结合服务行为,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切实提高医养签约服务质量。(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做好常态化老年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组织实施“健康雅安-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服务、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化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国家、省级目标任务,65岁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20%,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率达10%。推进中医医疗资源进机构、社区和家庭,扩大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面。推进老年医院建设,推动老年医学科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市建设。积极推进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所有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均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推动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签约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按照国家安宁疗护用药指南,探索安宁疗护用药保障机制,安宁疗护医疗机构优先配备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安宁疗护药品。市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雨城区人民医院、华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区域安宁疗护中心,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2个安宁疗护示范机构。市人民医院在10月底前完成省级财政支持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七大工程”,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深入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深入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加强残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持续举办养老孝老敬老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四川省第四届老博会等活动。全力做好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质量建设和安全管理。(市民政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积极做好困难老年群体关爱服务。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市民政局牵头)。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地方为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老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等社会化照护服务。(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     

11.持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养老需求,加快雅安市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进程(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负责)。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等相关人才培养培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医养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大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人员培养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将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纳入老年教育的重点内容,推动各类教育机构针对老年人研发全媒体课程体系,通过老年大学(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教育机构等,帮助老年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12.聚力推进老龄产业发展。深入推进老年产品用品产业发展,推动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川渝地区医养战略合作,共建共享一批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川西医养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医养结合重点项目,实施健康医养、生态游养、运动体养、静心禅养、食疗药养等“五养”工程,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康养宜居地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鼓励各县(区)依托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场所体验,建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13.有力促进为老服务行业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意见》,扩大养老等家政服务的有效供给。开展包括社区养老在内的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推动养老服务等生活服务业广泛进入社区。认真落实好现行支持老龄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发展适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康养旅游、文化旅游等休闲度假类产品,构建全市老年旅游接待网络,建立健全老年旅游平台。(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牵头)

14.不断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老年用品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广泛宣传老年人防网络诈骗知识,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力度,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公安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规范老年旅游市场、抓好老年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整顿,多部门严厉打击旅游中的坑老、骗老行为;完善老年旅游各项服务规范,创新老年旅游投诉处理机制,通过智游天府等线上渠道,引导老年人合理投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

15.加快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雅安市“智慧助老”行动,加快解决老年人在出行、就医、消费等生活场景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着力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推动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解决老年人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组织对老年人就医困难问题“回头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推动问题逐项销号,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化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16.加快建设老年友好环境。启动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建设一批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社区达到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全市4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改善老年患者就医体验(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指导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市县村镇创建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继续推动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向老年人实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牵头)。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老年优待证”线上线下办理,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17.支持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深入开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活动,指导、推动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赛事活动和老年艺术节(市教育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发挥各类老年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作用,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不断创新老年人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开展老年人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老年人基础信息登记,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逐步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市司法局牵头)。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雅安银保监局配合)

19.努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利用建党100周年、“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重要时点,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大力宣传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积极弘扬优良社会风尚,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助老志愿服务。(市民政局牵头,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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