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用好用活《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强化下泄生态流量监督执法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7-05 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1年5月26日,我市荥经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县生态流量监测平均台巡查生态流量下泄情况时发现龙苍沟镇经河支流一水电站未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经过监测平台巡查和现场查看、责令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权利义务告知、询问笔录、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决定告知等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荥经县水利局决定对该水电站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作出解除发电并网,并处3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电站已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于2021年6月3日缴纳全部罚款。

该案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的又一成功处罚案例,对全市水电站不按规定条件下泄生态流量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有力保护水生态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