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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行政处罚公示(雅安雨城容大医院)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5-02-12 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1雅安雨城容大医院法人及非法人组织52511802MJQ06780XD




何正超身份证5101031970********

雅卫健医罚 [2025]08号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1.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1.警告;2.罚款99200元1.内科住院病区未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值班人员行为违反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定的“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罚款49600元(大写:肆万玖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2.未及时书写病历的行为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罚款49600元(大写:肆万玖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罚款99200元(大写:玖万玖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9.92

2025/02/072099/02/072028/02/07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511600008870430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5116000088704303
2章某霞自然人








身份证5131261985********雅卫健医罚 [2025]09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暂停35天执业活动作为雅安雨城容大医院内科住院病区值班医师擅自离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定的“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责令暂停35天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0

2025/02/072099/02/072028/02/07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511600008870430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511600008870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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