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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规建局,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雅安市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取随机方式抽取10家检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抽查。

(二)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三)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

四、核查结论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要求,对企业是否依法依规从事经营行为进行核查并评价,企业核查内容达到标准的,该项评价结果为合格;企业核查内容未达到标准,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核查,拒不配合核查的以及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按照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1个月,到期后重新核定。如经核定仍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或移送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受检企业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条件、市场行为等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二)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库抽取核查对象,随机从核查人员库抽取核查人员,采取查阅原件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对核查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公示。

(三)核查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严格遵守核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公平公正执法。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抽查名单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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