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财政局汇总,2021 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25 万元,比预算数减少440 万元,主要是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比预算减少14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6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3 万元),比预算减少2 万元;公务接待费557 万元,比预算减少29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