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认真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不断提升生育医疗保障水平。
2024年,全市生育类医疗费用报销6261人次,为生育家庭减轻经济负担1135.73万元;辅助生殖费用报销278人次,为有生育意愿的家庭减轻经济负担51.39万元;为1920名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3614.32万元,人均1.88万元。
从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市医保局将持续优化生育经办管理服务,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贡献医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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