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旧换新系统大数据反馈相关线索,并经市、县商务部门核查,芦山县明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参与2025年数码产品购新活动中,存在销售存货产品大幅度高于当前市场价格、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涉嫌骗(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根据《四川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川商市建〔2025〕3号)《雅安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雅商发〔2025〕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芦山县明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雅安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