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洪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物价管理 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4号提案)收悉,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职责
2023年8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我委落实监督指导职责,充分研究后及时下发通知,结合雅安实际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从组织机构上建立三级价格管理体系,加强价格管理部门的设置和配置相应的人员,落实价格管理委员会和管理部门的岗位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入与成本
监测、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公示、费用清单、自查自纠、投诉管理、奖惩、政策文件档案管理、信息化等9项管理制度。每年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建立情况报我委,结合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要求,我委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对医院的内部审计范围,确保医院制度健全,价格规范管理,提升管理质效。
二、加强指导,持续规范,及时制定新项目价格
根据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机构实际,2020、2021年修订了4批次医疗服务项目要素269项,修订后的项目与医疗机构实际操作更契合;2021年配合全国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准确对码,全面梳理形成了《雅安市医疗服务价格(2021版)》,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提供了有力指导。同时,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2版)〉的通知》(川医保办法〔2023〕1号)精神,自2023年3月31日起,统一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项目汇编》所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以及说明提供医疗服务,持续规范项目要素,不断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三、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医疗价格专项治理
为加强专项治理成效,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我委加强与医保、市场监管部门间的联合协商、联合检查、联合惩戒、联合施策等机制,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严格规范院内诊疗服务和收费结算等行为。我委于2023年11月印发了《雅安市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与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相结合,从开展诊疗规范行动、收费规范行动、行风建设行动三方面推动工作,综合施策、多元共治,并建立了违规收费和结算行为、违规管理、违规诊疗等参考清单,规范问题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价格监管工作。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医疗机构96家次,督促整改问题5个,对市审计局移送关于10家公立医院违规收费问题重要线索,共核实违法项目496项,立案10件,共计完成现场笔录、询问笔录52份;目前10家医院已完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同时依托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征集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的公告》《关于公开征集医药领域涉嫌商业贿赂有关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面向全市征集医疗领域违法线索,收到4条线索举报,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5件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投诉,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目前我委正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药领域集中整治及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
四、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不断提升价格管理水平
2023年9月我委组织开展的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培训班中,对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了培训,其中联合市医保局就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方面内容开展培训。通过加强审计、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以持续推动“经济管理年”为契机,从“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监管”三方面,不断提高经济运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确保我市公立医院安全、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2023年,全市共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集中培训3次,各县区零星培训30余次。市医保局也通过价格专题培训、调研、业务讨论会、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解读价格相关政策,邀请省局价格专家开展了2次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培训。
五、压实责任,加强管理,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医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医院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价格行为的内部管理工作负责,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收费,建立健全价格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内部培训、以整改促进管理,不断规范提升价格管理水平,服务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