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调政策、扩范围、强服务,以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加强生育待遇保障力度。
一是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于2024年6月28日印发《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雅安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雅医保办〔2024〕22号),对在雅安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孕产妇产前检查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标准,顺产从2200元提高到3000元、剖宫产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二是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市医保局于2024年11月18日,联合财政、人社、税务部门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9号),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是加强生殖医疗健康服务。一方面第一时间落地执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试行)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8号),雅安市目前新增“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17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取卵术”等13项治疗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每人终身限定支付2次。新增“辅助生殖门诊”医疗类别,参保人员在省内相关医疗机构发生的13项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在本医疗类别单独结算、清算。另一方面,全方位提供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4年,全市生育类医疗费用报销6261人次,为生育家庭减轻经济负担1135.73万元;辅助生殖费用报销278人次,为有生育意愿的家庭减轻经济负担51.39万元;为1920名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3614.32万元,人均1.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