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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有关金融机构、企业:

为做好2025年(即2024年度)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省级奖补资金申报。请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14号)要求,在2025年1月底前通过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络申报审核系统进行申报。

二、市级奖补资金申报。请按照《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财规〔2024〕3号)要求进行申报,市级奖补政策对应申报材料不从网络系统报送。

三、请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相关部门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14号)、《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财规〔2024〕3号)要求,组织辖内相关金融机构、企业开展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主体无遗漏,并做好对系统内下级单位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各级部门合力推进。

四、相关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14号)、《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财规〔2024〕3号)相关规定报送申报资料,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

五、各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核报送及时、审核意见明确、资料齐全完备

六、请相关金融机构、企业于2025年1月底前按照申报程序要求向同级审核单位进行申报,并报送市级有关部门。各市级相关部门及单位于2月底前完成审核,将省级政策申请按要求报送省级相关部门,将市级政策申请审核结果反馈市财政局。对逾期未报的申报主体和审核单位,一律不予受理,视同该年度无申报处理,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申报主体和审核单位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财政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4〕14号)

2.雅安市财政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雅财规〔2024〕3号)

雅安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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