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您好!
我是正黄金域首府一期7栋的业主,目前我们楼栋内入户门到电梯间的防火门是常闭式防火门,影响居民通行便利,特别是对老人、儿童和携带物品的住户极为不便,我多次向物业提出合理诉求,即将防火门更换为常开式防火门,以兼顾消防安全与居民日常出行便利。
诉求的合理性如下:
符合国家消防规范: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5.1条,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提高居民通行便利:当前防火门采用普通闭门器,打开后关闭的速度很快,导致居民频繁推门、扶门、甚至有人通过放置砖头等方式阻止防火门闭合,存在安全隐患。
物业拒绝合理沟通:我已多次向物业提出此诉求,物业仅反复引用“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之规定,未正面回应更换防火门诉求,亦未提供法律依据证明该诉求不可行,属于敷衍回复,拒绝沟通。
基于以上事实,我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物业:
明确答复是否可以更换为常开式防火门,如不可行,请提供相应法律法规依据。
如符合规范,物业应积极推进整改,为业主提供便利,而非一味回避问题。
感谢贵部门的重视,期待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