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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明
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惠明,男,汉族,生于1981年4月,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宝兴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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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4063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4-03-02
信件标题
举报私搭乱建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市长你好!在此打搅你了,但是我也没有办法!我是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新场村汪水口组村民!我在我们当地也找过我们村干部,镇长,县长!但是问题都没有解决!我现在再次举报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新场村汪水口组村民李明海(现在是新场村五组)私搭乱建,占用公共用地!举报其儿子李自龙(现在是宝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领导,具启职位不知道)执法犯法,明明知道他父亲的行为已经犯法不但不自制反而还维护其父亲的行为!而且李自龙本人还亲自打电话威胁本村村民!李自龙的这个行为是相当猖狂!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不为老百姓做主就算了,本人还亲自参与其父亲的行为!身为人民公安该有的行为吗?多次举报李自龙都通过他的权利人脉敷衍过去了!我我现在恳请雅安市领导,市长为人民做主,为老百姓做主调查次数!我用人格担保我所说的句句属实,我愿为我说的这些话负责!


办理情况
  • 李强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来信后,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宝兴县灵关镇人民政府研究答复,现就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关于您在信中反映“灵关镇新场村汪水口组村民李某某私搭乱建,占用公共土地”问题。经调查,按照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在不侵占地面公共区域,不影响通道和绿化带的前提下,可以按向村自管委申请搭建雨棚,且不能超出房屋主体2.5米。经现场核实,李某某家雨棚距离房屋主体为2.6米,且有4根立柱占用公共区域。按照新场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方案,我镇于4月18日将私搭乱建整改。

    关于您所举报被威胁一事。经核实,被举报人代表个人与您临时协商期间,语气较为生硬。我镇会同当事人单位与当事人进行了会谈,并要求其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态度和善诚恳,务必坚持回避原则。

    以上情况,灵关镇工作人员已告知与您。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灵关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如还有其它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您直接与宝兴县灵关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35—6848928。

       

    宝兴县灵关镇人民政府

                                2024510


    宝兴县政府   2024-06-1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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