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了解到一款治疗肝炎的药物替诺福韦,2017年已被纳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该药品是符合医保报销政策,按理地方医保应该在自主选定药品的过程中按实际需求纳入地方医保,但是雅安市医保局针对该药品的报销目录没有该品种,被告知为 雅安市已经将同为治疗肝炎的药物恩替卡韦纳入医保,替诺福韦不是必须服用药物,故需要自费。这是非常欠妥,没有经过调查讨论得出的结果,替诺福韦作为恩替卡韦的升级版本药物,在患者服用恩替卡韦疗效不明显以及患者是孕妇等情况,是必须通过服用替诺福韦来进行治疗,以保证病情的控制和下一代的健康,在此阶段是没有替代药物的。而一瓶替诺福韦价格高达490一瓶,在本来可以报销医保的情况下,患者却需要进行自费购买,严重的增大了患者的生活负担,也加重了这部分人群病毒携带传染的风险。部分其它地市已将替诺福韦经纳入了医疗报销范围,请问雅安什么时候能够将此药物纳入医保范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更好的落实医保为民的政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