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创新宣传方式为 “法治护航文旅兴市”营造良好氛围
芦山县通过在优化宣传载体上“添举措”、拓宽宣传渠道上“出实招”、创新宣传方式上“注活力”,为全县深入推进“法治护航文旅兴市”营造良好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新型媒介与传统媒介相互补。发挥传统媒介优势,在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平台及物流园区、车站等重点场所,宣传旅游合同签订、旅游住宿等法律法规知识;利用新媒体特点,通过“法治芦山”“芦山县人民法院”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与民法典、旅游法等文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坚持重点宣传与常态宣传相结合。利用“送法进景区”“5·19中国旅游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民法典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指导县文广体旅局等单位积极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在青衣芸谷、龙门溶洞等旅游景点常态化开展与文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坚持专项宣传与特色宣传相融合。将芦山传统汉文化、根雕文化等特色资源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在龙门古镇、大川河景区等道路沿线、游客服务中心打造一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为主题的法治“微景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法治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芦山花灯”相结合,精心创作《法治护航文旅兴》法治花灯作品,通过“法治芦山”等微信视频号进行线上推广,利用“文化下乡”等集中活动开展线下演出,在寓教于乐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文旅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