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0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08:4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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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320日,我局对1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320日-2023年3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编:625000

2023320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公文文号

审批日期

1

石棉县5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屠宰场子项目)

雅市环审〔202313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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